五、推广企业资格申请[6]
申请高效节能空压机推广的企业,空压机,将申请报告(具体格式见附件1)及下述材料(复印件加盖公章)逐级上报,空压机,经省级节能主管部门、财政部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核后,报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。
(一)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;
(二)推广产品能效检测报告和节能认证证书;
(三)推广产品能效标识备案证明;
(四)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;
(五)商标注册证明及书;
(六)其他相关材料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*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,公示推广企业、产品规格型号,空压机保养,并根据推广企业产品规格型号调整等情况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。
二、推广企业条件[6]
申请高效节能空压机推广的生产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
1.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;
2.年推广高效节能活塞式空压机的配套电机功率不少于1万kW,或螺杆式空压机的配套电机功率不少于2万kW;
3.拥有所申请推广产品的自主品牌或品牌合法使用权,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生产企业申请推广;
4.具有完善的销售网络和产品销售、安装、售后服务及用户信息管理系统;
5.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。
三、推广期限[6]
推广期限暂定为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。
四、推广补贴标准[6]
高效节能空压机推广财政补贴标准具体为: